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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沈阳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即将实施!购房政策也有新调整↘
来源: 沈阳都知道      时间:2023-03-28 20:55:49

千呼万唤始出来


(相关资料图)

朋友们期盼已久的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来啦

4月1日起

就可以申请办理咯

另外

今天沈阳房产局也发布了新通知

沈阳购房政策有新调整

具体政策详情

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至少一方是在沈阳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

(二)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偿还商业贷款;

(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且该笔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近2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五)原商贷所购房屋用途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沈阳公积金中心所辖铁路分中心、电力分中心缴存职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购买的自住住宅,也可办理商转公贷款。

(六)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贷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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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中要求“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是基于什么设定的,今后会放宽对商贷已偿还年限的要求吗?

✅答:自2009年商转公贷款政策停止后,沈阳市已有14年未实行过商转公贷款政策,缴存职工积累了大量业务需求。从与银行系统的测算数据看,目前我市有近5万余名有商转公贷款需求的缴存职工。为不断破解群众生活中的难点和痛点,减轻职工在偿还商贷中的经济负担,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政策的优越性和普惠性,商转公贷款政策的制定,坚持从职工的切身意愿和实际需求出发,本着“先贷先转、均衡转贷”的原则设定了“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的申请条件,就是想更加科学合理的疏导群众强烈的、急迫的商转公贷款需求。

根据《沈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当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呈现平稳或下降趋势时,公积金中心将适当放宽原商贷已偿还年限这个申请条件,分期分批,逐步惠及商转公政策受益群体。

办理方式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分为“顺位抵押”和“先还后贷”两种:

(一)“顺位抵押”方式。原商贷银行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目前商转公委贷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盛京银行,逐步将其他银行纳入商转公委贷银行范围)。在“顺位抵押”方式下,公积金贷款直接划拨至原商贷银行账户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形成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借款申请人无需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部分。

(二)“先还后贷”方式。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仅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先还后贷”方式下,经沈阳公积金中心预审通过的职工,须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贷,撤销原商贷房屋抵押登记,而后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个人账户,该方式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一)“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二)“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先还后贷”方式包括商转公贷款预审、商贷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签订借款合同等环节。其中:贷款预审和签订借款合同环节需职工到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应要件。

在商转公贷款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在原商贷已结清并注销抵押登记后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时,须提供下列要件:

5.商转公贷款预审时,中心出具的《商转公贷款预审审批单》原件;

6.原商贷结清证明原件;

7.《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借款申请人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服务-住房租房-登记簿证明,下载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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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受理网上预约制,办理流程分为“顺位抵押”和“先还后贷”两种方式:

(一)“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共分四步:

首先,由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进行审核签约;第二步,中心向银行传递商转公还款申请;第三步,中心审批贷款,办理抵押登记;第四步,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还贷业务。只需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一次就可办完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共分四步:

首先,由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进行预审确认;第二步,借款人到商业银行提交商贷结清申请,提前全部还清商贷、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第三步,借款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第四步,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

贷款额度和利率

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算得的可贷额度,与原商贷剩余本金金额相比取最低值,再减去2个月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等于商转公贷款额度(取1000的整数倍)。其中:

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贷款比例限额为: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原交易价格与现评估价格取最低值,再乘以60%。

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关于家庭债务的审核规定为:信用记录中存在尚未还清的车贷、消费贷等其他贷款、信用卡已透支额度、替他人贷款担保的,其贷款额度与债务额度相挂钩。

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贷款期限等其他要素按当期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贷款利率: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政策实施时间

商转公贷款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注意啦:

当前,商转公贷款业务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商转公有序、持续、正常地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受理网上预约制

小编提醒: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沈阳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商转公,即可快速获取预约入口及预约操作流程。

好消息不仅于此

今天沈阳市房产局发布通知

对于沈阳购房政策

也做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

⬇️⬇️⬇️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市)房产、自然资源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及市场库存情况,科学确定供地总量、容积率、商住比和出让时序,采取清单化、滚动式供应土地。

二、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三、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对购买公寓类非住宅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四、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重点监管额度和企业信用评价为依据,动态调整监管资金比例,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

五、优化限购区域。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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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沈阳发布 沈阳市房产局

▌文章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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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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